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6〕1303 号),针对部分重要工业品领域存在的低价无序竞争问题,进一步规范成本核算、引导行业回归合理定价轨道。政策风向之下,位于石家庄的精细化工企业石家庄飞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表示,公司长期坚持 "以质量定成本、以成本定价格" 的经营逻辑,不参与低价恶性竞争,而是把研发与品控能力沉淀到高附加值的关键中间体产品上。
在飞孜化工的产品矩阵中,二苯并 [b,f][1,4] 硫氮杂卓 - 11-[10H] 酮(英文名 DBTO 10,11-Dihydro-11-oxodibenzo[b,f][1,4]thiazepine,CAS 号 3159-07-7) 是其重点推广的精品之一。该产品属于杂环类医药中间体,因分子结构中含硫、氮七元环特征骨架,主要服务于精神类药物等下游原料药的合成环节,对纯度、单杂控制和批次稳定性要求极高,属于 "技术门槛高、不能靠拼低价" 的品类。
据了解,飞孜化工围绕 DBTO(CAS 3159-07-7) 建立了从合成工艺到精制、干燥、包装的全过程质量管控,产品已在公司官网上线,并在多个主流化工平台同步铺开,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线上询盘与交付渠道。
1303 号文的核心,是要求重要工业品生产经营单位据实核算成本、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扰乱市场。飞孜化工相关负责人认为,这一政策对真正做研发、做品质的企业是 "利好"—— 过去同类中间体市场上存在以次充好、低价抢单的现象,最终受损的是下游药企和终端患者;而规范成本核算后,像 DBTO(CAS 3159-07-7) 这样需要稳定工艺积累的产品,其合理价值将更被客户认可。
"精细化工拼的从来不是最低价,而是 ' 同一批货连续十次都一样 '。" 该负责人表示,公司将继续把资源投向具有技术壁垒的杂环中间体、染料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品类,围绕 DBTO(CAS 3159-07-7) 等拳头产品完善供应链追溯与成本透明化,主动对标政策要求,接受客户与监管的双重监督。
公司将以此次政策出台为契机,进一步梳理旗下百余种在售产品的成本与质量基线,在石家庄本地持续深耕精细化工定制合成与中间体供应,助力行业从 "低价内卷" 走向 "价值竞争"。